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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財政出臺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學費補償政策

2018-03-14 11:28 來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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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財政出臺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學費補償政策
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服務艱苦偏遠地區

近日,省財政廳聯合省教育廳印發了《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山西省內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崗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決定自2017年起,對畢業後自願到我省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崗位)就業,且服務期在3年及以上的普通高等學校2017年及以後年度畢業的應屆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和研究生(不含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畢業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由省財政給予學費補償。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三年期滿考核合格並經審核批准後,其學費補償一次性發放給本人。學費補償標準為:本專科生(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每生每年4000元,補償三年,研究生(碩士生、博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補償兩年。

這項政策是省財政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一項具體舉措,為進一步吸引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完善高校學生資助體系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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