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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中小學教師培訓實行學分管理

2018-03-20 07:44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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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省教育廳日前印發《陜西省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認定和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以學分管理推動我省中小學教師培訓管理的科學化、專業化、系統化、信息化和制度化,進一步激發教師參加培訓的動力。

《辦法》規定:我省中小學(含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等)教師應參加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各類集中培訓、遠程培訓,以及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認定、由所在學校組織實施的校本研修。教師每5年內須累計完成不少於120學分的培訓任務。其中,集中培訓須達30學分,遠程培訓須達40學分,校本研修須達50學分。

我省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認定由省教育廳統一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由不同級別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培訓,分別被對應界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四個層次的集中或遠程培訓,各校組織實施的培訓均按校本研修認定。

集中培訓是指由縣(區)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各培訓院校和機構承辦、連續集中2天以上(含2天)的脫産培訓。遠程培訓是指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具有遠程培訓資質的機構承辦、通過網絡平臺等方式開展的培訓。校本研修包括學校、教研組、課題組及相關合作組織開展的各種教研活動。

陜西將把教師培訓學分作為教師職稱評聘、績效考核、評優評先的必備條件,並將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納入學校辦學水平評估、校長考評和縣(區)級教育督導的指標體系。(記者 郭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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