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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將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2018-03-27 09:33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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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將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調查第二、三産業發展情況,實施嚴重統計失信企業公示和聯合懲戒制度

為保證經濟社會發展具有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國務院決定於2018年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26日,省統計局發佈通知,湖南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8年年度資料。

根據通知,本次普查的主要目的是全面調查全省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發展規模、佈局和效益,了解産業組織、産業結構、産業技術、産業形態的現狀以及各生産要素的構成,摸清我省全部法人單位資産負債狀況和新興産業發展情況,進一步查實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産品産量、服務活動,全面準確反映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動能培育壯大等方面的新進展。

普查對像是在我省境內從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普查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人員工資、財務狀況、生産經營和服務活動等。

據介紹,第四次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省政府將成立湖南省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組織和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通知要求,各市(州)、各縣(市、區)設立相應的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認真組織好本地的普查實施工作,及時採取措施解決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為了確保數據質量,我省將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實施嚴重統計失信企業公示和聯合懲戒制度,推動統計、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和單位對企業的信用狀況實行互認。

省統計局表示,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記者 彭雅惠)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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