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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清明期間禁止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2018-03-31 15: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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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3月31日電(記者 葉婧、潘林青)據山東高速交警發佈的出行提示,2018年清明假期期間,禁止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危險品的機動車通行山東省內高速公路。

據了解,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禁行高速時間為:2018年4月4日19時至8日6時。交警部門建議,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分流繞行。

對違反規定駛入高速公路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條以及《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責令改正並處2000元罰款,並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相關運輸企業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同時,抄告交通主管部門和企業,倒查源頭,排查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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