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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將在2020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

2018-04-10 16:5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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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4月10日電(記者 席敏、邵琨)記者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10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山東省將在2020年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完成改革的涉農村(居)成立新型集體經濟組織。

山東省是農業大省,長期以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積累了大量資産,但也存在資産權屬不明、成員邊界不清、管理組織不健全、運行機制不完善等問題,限制了集體資産的有效配置和順暢流轉,抑制了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山東省政府新聞辦10日發佈了山東省《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山東省將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合理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有序推進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保障農民集體資産股份權利,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並建立健全集體資産監督管理機制。

山東省農業廳廳長王金寶説,山東省今年將把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擴大到所有的涉農鄉鎮(街道),重點開展清産核資、成員身份確認等基礎性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涉農村(居)清産核資工作;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完成改革的涉農村(居)成立新型集體經濟組織;2021年,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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