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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部通報江蘇輝豐公司等案例 直指企業嚴重污染、政府部門不作為

2018-04-21 08: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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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0日電 題:生態環境部通報江蘇輝豐公司等案例 直指企業嚴重污染、政府部門不作為

新華社記者高敬、秦華江

生態環境部20日一口氣通報了3起環境污染典型案例,不僅企業違法行為被曝光,政府部門不作為、慢作為乃至暗中支持違法排污等問題也被直接點名。

這些典型案例分別是:江蘇鹽城市輝豐公司嚴重環境污染及當地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不力問題、湖南省嚴肅查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順縣鴻升紙業中央環保督察污染反彈問題、湖南邵陽市威淩公司中央環保督察污染反彈問題。

輝豐公司等企業嚴重污染環境

在生態環境部的通報中,江蘇鹽城市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問題非常突出。

輝豐公司是全國農藥行業的大型企業,也是一家上市公司。今年3月,據群眾舉報,生態環境部組成的專項督察組發現該公司存在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環境違法行為。

督察組在廠區兩處區域挖掘均發現危險廢物。其中一處掘深僅1.5米即發現黑色污泥,經鑒定屬危險廢物;掘深3米後滲出散發刺激性氣味的黃色污水,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濃度嚴重超標。經對周邊地下水取樣監測,地下水已明顯受到污染。

督察還發現,輝豐公司長期利用雨天將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高濃度廢水排至廠區西側八中溝,進而匯入黃海。僅2015年,企業利用暴雨時機就10余次偷排高濃度廢水。甚至在督察組現場檢查時,企業仍擅自外排廢水,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標1.61倍。

督察組指出,為了逃避監管,企業在填埋的危險廢物上面嵌有混凝土層,之後再覆清土和建築垃圾,還有部分填埋區域上方甚至建有生産車間或其他建築物。為應對檢查,還臨時編造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並提供虛假報表。

在湖南湘西,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地方已對長期違法排污的鴻升紙業實行查封斷電。但督察組走後,這家企業擅自通電恢復生産,違法排污問題突出。

污染嚴重的威淩公司情況與之類似,也是在中央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後,被地方要求整改。但督察結束後,當地有關部門在企業沒有落實整改情況下,擅自撤銷監管措施,導致污染反彈。

當地政府對環境違法行為聽之任之,甚至暗中支持

輝豐公司嚴重污染問題主體責任在企業,但督察組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十分突出。

實際上,當地政府對企業嚴重污染環境的行為一直處於知情狀態。通報指出,2013年以來,鹽城市及大豐區黨委政府及其環保部門共收到涉及輝豐公司環境污染問題的信訪130余件,但查處工作流於形式。

2016年,中央環保督察組進駐期間,先後兩次交辦群眾舉報。但當地避重就輕,僅就企業環境管理提出整改要求,未開展針對性調查,最終以舉報不實為結論向社會公開。

根據群眾舉報,2017年12月,大豐區在輝豐公司下屬企業挖掘出違法填埋的農藥殘渣等危險廢物50余噸,但工作中途而止,不僅沒有繼續挖掘處理到位,也未對企業進行查處。

2018年1月,群眾通過律師致信鹽城市委、市政府,反映輝豐公司偷排高濃度廢水情況,但鹽城市環保局未經核實,即公開調查情況,認定輝豐公司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

通報指出,對湖南威淩公司污染反彈,洞口縣委、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企業存在的問題聽之任之。邵陽市及洞口縣兩級環保部門不但沒有加強監管,反而為企業補辦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不斷奔走,在湖南省環保廳作出不予換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決定後,隨即向省環保廳出具公司已基本整改到位的證明。

對鴻升紙業污染反彈問題,當地政府和環保部門對企業擅自恢復生産視而不見,沒有及時採取措施予以制止;經信部門及鎮政府甚至暗中默許企業恢復生産。

專家建議利用中央環保督察利劍,建立屬地有效監管

目前,湖南省依法依規關閉了鴻升紙業,對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其他兩家企業的問題,督察組也已形成案卷,分別移交當地省委、省政府實施問責。

如何減少甚至杜絕企業與督察組“捉迷藏”?如何遏制地方保護的衝動?

公眾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表示,很多環境問題長期沒有得到解決的癥結之一就在於地方執法不嚴。中央環保督察像是一柄利劍,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手段,刺破地方的“保護傘”。

“但由於中央環保督察組不能長期在地方蹲點,可能會出現污染反彈問題。要想取得長效,就必須把有效的屬地監管激發起來。”他説,要在建立信息公開等機制方面下功夫,從制度上遏制地方保護。

新環保法規定,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如實向社會公開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稱、排放方式、排放濃度和總量、超標排放情況等,接受社會監督。

馬軍説,目前這項工作取得一定進展,但不少地方仍未落實。他建議中央環保督察要著重完善重點排污單位排污監測信息公開制度,讓企業處於公眾的監督之下;同時,建議將確認過的投訴舉報信息公開,壓縮地方暗箱操作的空間,對政府部門不作為形成制約。

對涉及危險廢物的,他提出可借鑒國際經驗,建立污染物排放轉移登記制度,對危險廢物處置或轉移進行登記並按年度公開,使危險廢物去向明確,監管上形成閉環,遏制企業隨意傾倒、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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