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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強化監管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2018-04-21 10:11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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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區強化監管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
違規機構將入“黑名單”

日前,自治區環保廳出臺新規強化監管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對排放檢驗機構職能、規範經營及從業行為等方面作出規定,明確各排放檢驗機構必須完成環檢聯網並接受監督管理,方可承擔相關檢驗檢測工作。

目前,我區有45家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已按照要求與國家、自治區、市三級機動車排污監管平臺聯網。按要求,新增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應和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設在同一地點,整合優化檢驗流程,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務。檢驗機構出具的排放檢驗報告必須有環保部門統一編碼,並對檢驗結果真實性、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接受執法監督、社會監督和責任倒查。

對存在環檢弄虛作假行為的檢驗機構,由環保部門暫停檢測線網絡聯接直至其整改到位,並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暫停或取消其環檢承檢能力,涉及其他相關部門管轄的問題,移交質監、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環保部門對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實行動態管理,落實“黑名單“制度,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機構,依照情節分別予以警告、暫停環保檢驗承檢能力、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監管不力甚至縱容排放檢驗機構提供不實檢驗數據的市、縣(區)嚴肅追責。(記者 李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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