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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2018-04-22 17: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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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寧4月22日電(記者 向志強)服務3年以上可獲資金補償、簡化鄉鎮事業單位招聘方式、一般情況下自治區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要求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通知,出臺一系列措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通知》規定,高校畢業生在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和縣人民政府駐地)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或國有控股中小企業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給予本專科學生最高不超過8000元/學年、研究生最高不超過12000元/學年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協議服務期不足3年的“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在縣級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國有或國有控股中小企業等同一單位連續服務3年以上(含3年)的,可在第3年服務期內,按照有關文件要求提交相關書面材料並補充辦理申請,符合條件的同等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相關政策。

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大學本科以上或持相關從業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生,可採取直接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聘用後最低服務年限為3-5年(含試用期)。設區市所轄的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可每年安排一定數量崗位定向招聘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以下簡稱基層服務項目)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通過定向招聘進入事業單位工作的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5年(含試用期)。

鄉鎮事業單位或國家確定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的縣、國家和自治區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政策縣、少數民族自治縣的事業單位,在編制限額內出現崗位空缺且需要補充工作人員的前提下,符合一定條件可以通過考核方式直接招聘在本單位服務的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

此外還規定,自治區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全部錄用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級以上機關從下級機關補充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除特殊情況、特殊職位不適宜公開遴選以外,一般應公開遴選。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可以根據單位需要,拿出一定比例崗位招聘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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