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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優化脫貧攻堅評估辦法 省市對縣及以下考核一年不超兩次

2018-04-24 08:1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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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甘肅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若干意見》,強化脫貧攻堅責任和考核問責,完善考核評估辦法,省市兩級每年對縣及縣以下的考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意見》要求,落實各級領導聯縣包鄉抓村制度,進一步優化駐村幫扶工作隊力量和結構,對不勝任幫扶工作的幹部召回問責,靠實縣鄉主體責任和單位到村、工作隊駐村、幹部到戶幫扶責任。完善結對幫扶關係,健全溝通協調機制,鼓勵引導定點扶貧、東西扶貧協作等社會幫扶資源進一步向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聚焦,增強幫扶實效。

切實提高脫貧質量。把脫貧質量放在首位,堅持現行標準,既不降低標準,又不吊高胃口。嚴把貧困人口退出時序、退出標準、退出程序、核查比對、評估檢查“五個關口”,進一步落實省市縣鄉村在脫貧驗收中的責任,確保真脫貧、脫真貧。

甘肅同時明確,強化脫貧攻堅責任和考核問責。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強化黨政一把手負總責的責任制;強化縣級黨委作為全縣脫貧攻堅總指揮部的關鍵作用,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黨政正職要保持穩定。進一步完善考核評估辦法,省市兩級每年對縣及縣以下的考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市級及以下未經省裏批准不得開展第三方評估,嚴禁各行業部門讓扶貧幹部承擔各類行業檢查考評,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記者 付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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