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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壓縮項目建設審批時限

2018-05-01 12: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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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5月1日電(于也童)為進一步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加快投資建設項目落地,瀋陽市1日起開始實行《瀋陽市進一步優化投資建設項目審批實施辦法(試行)》,重塑流程、壓縮審批時限。

根據辦法,瀋陽市取消調整16項審批事項。其中取消建設工程監理合同備案、施工合同備案及部分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等6項服務事項;調整需分期投産或使用的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等10項服務事項,加快項目審批手續辦理進程。

實行告知承諾辦理。以取得土地使用權(一般性經營用地項目)或先期確定項目主體作為建設項目“門檻”,原則上工業項目主體承諾按標準規範進行設計建設,即可“準入”實施建設。除可提前進場施工外,還允許建設工程項目分階段申請竣工驗收,使建設工程項目可分階段投入使用,項目儘早産生效益。落實“先批後審”,將技術審查從行政審批剝離並後置,政府部門負責程序性審批,技術審核交由專業機構把關。

改革後,瀋陽市一般性經營用地項目,從用地規劃許可到取得施工許可政府部門審批時限為24個工作日(含公示時間)。非新增用地建設項目在項目類型確定後,直接進入項目立項或施工許可環節,項目從立項到取得施工許可政府部門審批時限為2-9個工作日。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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