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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35個統籌地區工傷保險費率降半

2018-05-04 09:34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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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3日從省人社廳獲悉,本月起,南京市、無錫市本級、徐州豐縣等35個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費率在國家規定的現行費率基礎上降低一半。吳江、常熟、昆山等15個統籌區的費率降低20%。降低費率的期限暫執行至明年4月30日。

工傷保險由單位繳費,繳費比例根據單位的工傷風險等級確定,一般繳費比例在0.5%到2%之間。為進一步減少涉企收費、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我省按國家統一規定,自今年5月1日起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在保持費率總體穩定的基礎上,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含)-23個月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20%;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統籌地區,可以現行費率為基礎下調50%。下調費率期間,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累計結余達到合理支付月數範圍的,停止下調。

截至去年末,全省72個工傷保險基金統籌地區中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18(含)至23個月的有15個,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在24個月(含)以上的有35個,總共50個統籌地區具備實施階段性降低費率的條件。

在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同時,我省將加大社會保險擴面徵繳力度,進一步做實繳費基數,優化參保結構,最大可能增加基金收入。(黃紅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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