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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2018”行動中多地嚴查一批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05-21 16: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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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1日電(記者 史競男)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在開展“秋風2018”專項行動中,將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及新聞敲詐行為作為工作重中之重。各地“掃黃打非”部門加大檢查力度,以查辦案件為突破口,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的假記者,嚴厲查處暗中串通的真記者,嚴厲整治真假記者團夥作案。

21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佈其中5起典型案件案情——

山東濱州查辦“4·15”假冒記者案。今年4月,濱州市“掃黃打非”部門成功摧毀以張某為首的假記者犯罪團夥。經查,自2015年以來,張某假借“某某報濱州部主任”“某某網記者”等身份,糾集趙某某、呂某某,組織多人到濱州、德州、濰坊等地以“採訪”為名敲詐相關企業、單位錢財,共作案60余起,涉案金額300余萬元。目前,公安部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准逮捕。

河北邢臺破獲王某某等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今年1月,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經查,以王某某為首的犯罪團夥,自2010年以來,蒐集並以媒體曝光環境污染、徵地拆遷、行政執法等負面消息為要挾,對一些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實施敲詐勒索。已查實敲詐勒索案件18起,涉案金額20余萬元,涉及山東、河北等地。目前,王某某等7人已被批准逮捕。

陜西渭南判決“6·08”新聞敲詐勒索案。今年3月,臨渭區人民法院以田某犯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5000元。2015年3月以來,田某為達到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目的,在手機百度貼吧上蒐集負面題材,自稱民生週刊記者,以渭南城區遊藝廳等場所存在賭博行為,聲稱要新聞曝光並向公安機關舉報為由敲詐勒索,涉案3起,非法獲利73000元。

陜西榆林判決“4·14”真假記者敲詐勒索案。今年4月,榆林市靖邊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決吳某、薛某某、閆某某、許某某有期徒刑3年至1年不等,並處罰金20000元至5000元不等。2017年4月,靖邊縣公安局接群眾報案稱,2月以來,吳某、薛某某、閆某某、許某某等人自稱消費時報社記者進行敲詐勒索。經查,除薛某某為記者外,吳某、閆某某、許某某均不是記者。四人先後以訂報、拉贊助、不發表負面報道等方式敲詐勒索賈某某等人4次,敲詐金額21000元。

陜西咸陽查辦“3·08”假記者敲詐勒索案。2017年3月,吳某等4人持英才網“新聞采編證”“新聞調查證”到灃西新城公安協調辦公室辦公區,聲稱要調查關於咸陽市秦都區某村土方車被公安機關扣押一事並要求公安機關賠償損失。工作人員發現4人所持證件並非國家新聞出版部門頒發的正式記者證,並存在以記者身份索要錢財情況,於是報請秦都分局刑偵大隊展開偵察。經查,2016年10月至今,犯罪嫌疑人吳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詐勒索單位及個人錢財,共查實案件11件,涉案金額數十萬元。8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查辦中。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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