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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産監管力度

2018-05-22 07:42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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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強化“五大治理” 努力實現“五大轉變”
我省啟動“安全生産治理年”

為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鞏固安全生産責任落實年和深化年成果,加快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産責任制度、科學的安全監管體制、嚴格的監管執法機制和嚴密的風險防控體系,切實肩負起新時代安全生産工作的歷史使命,更加紮實細緻地落實好安全責任和防範措施,切實減少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省委、省政府確定2018年為“安全生産治理年”,並印發《關於開展“安全生産治理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對全面強化“五大治理”(強化依法治理、專項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和基礎治理)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努力實現“五大轉變”(安全生産從治標為主向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轉變,從事後查處向事前預防轉變,從行政手段為主向依法治理轉變,從單一安全監管向綜合治理轉變,從傳統監管方式向現代監管方式轉變)。

推進法治建設,強化依法治理。通過完善法規標準、推進安全標準化、強化執法監管、推進誠信體系建設、完善事故提級調查機制、建立事故暴露問題整改督辦制度等11項舉措,完善集“預防、懲治、監督、保障”于一體的安全生産依法治理體系。

聚焦重點領域,強化專項治理。重點是圍繞煤礦、危化、“兩客一危”重點車輛、電氣線路、建築施工、非煤礦山、粉塵和液氨、城市燃氣、社會福利機構、公路交通等10大領域,開展專項治理,補齊安全短板,夯實安全基礎。

推進精準管控,強化系統治理。從嚴把規劃設計安全關、加強項目評估論證、嚴格安全準入、風險辯識評估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應急管理等10個方面,推進事前事中事後全領域、全流程、全天候防控,切實提高安全生産把握性、可控性。

完善責任體系,強化綜合治理。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嚴格“三個必須”,深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細化部門監管責任,突出企業主體責任,重點解決政府監管和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督管理存在盲區等問題。

推進能力建設,強化基礎治理。重點任務是堅持立足基層、強化基礎,加強專業監管力量,強化網格化管理,健全投入保障機制,推進安全生産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科技興安,強化宣傳教育和培訓,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實現安全生産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

全省上下要以貫徹落實《實施意見》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産監管力度,完善保障措施,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生産治理新格局,為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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