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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

2018-05-30 08:41 來源: 吉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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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省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12月27日向吉林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工作,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對督察整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堅決扛起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政治責任,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堅決不講條件、不講代價、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實。省長景俊海要求各地各部門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堅定不移推動整改任務落地見效,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舉措整治生態問題和環境問題。吉林省提前成立由書記、省長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省委常委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研究制定了《吉林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確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思想,特別是視察吉林重要講話,堅持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奮鬥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走具有吉林特色的綠色發展之路。堅決實施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強化生態保護與建設力度,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切實抓好中央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努力使吉林的天更藍、水更綠、山更青。《整改方案》明確了督察反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文明制度不斷完善的工作目標,提出到2020年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地級及以上城市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以上,PM2.5年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18%以上;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62.5%以上、劣Ⅴ類水體比例低於4.2%;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國家下達的指標要求;生態保護力度持續加強,生態監管水平進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覆蓋率達到45%以上。

針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提出的三方面問題,《整改方案》梳理確定了12類67個整改任務,制定了《吉林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實行臺賬式、清單式管理,逐一落實整改責任,逐一明確整改目標,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完成一件銷號一件。對能夠立即解決的,立整立改、長期堅持;對能夠短期整改的,即刻著手、限時整改,6個月內見到成效;對確需長期整改的,集中力量攻堅克難,持續發力全面推進,半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果;對督察組移交的12個重點案件線索深入調查、嚴肅追責。堅決做到問題沒有調查清楚決不放過、問題沒有解決決不放過、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決不放過、問責不到位決不放過、群眾不滿意決不放過。

為了確保堅決完成督察整改任務,《整改方案》提出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問題導向、分類處理,堅持標本兼治、完善機制,堅持統籌兼顧,注重實效,明確了6個方面22項主要措施。一是堅定不移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決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加大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力度。二是全面推進綠色發展。優化空間和産業佈局,加快調整産業結構,積極調整能源結構,有序發展循環經濟。三是實施突出環境問題集中攻堅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打好水體污染攻堅戰,打響生活垃圾污染殲滅戰。四是不斷強化生態保護與建設力度。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強化自然保護區綜合整治,持續實施重點生態工程。五是嚴格生態環境監管執法。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權威,加強污染源日常監管,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開展督察期間人民群眾反映問題“回頭看”。六是加快推進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改革。啟動實施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加快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還明確了5個方面組織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委、省政府成立吉林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推進全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門分別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統籌協調,迅速組織開展整改工作。二是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各地、各部門迅速組織制定整改方案。省委、省政府實行省領導雙包保責任制,省委常委分地區包保落實,省政府分管領導分領域包保落實。各地分別明確黨委、政府領導包保內容,落實包保責任。三是嚴格跟蹤督辦。建立督察整改工作督辦調度機制,實行周調度、月通報。對各地各部門整改工作進行跟蹤調度、督導檢查。實施清單管理,掛牌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對整改工作落實不到位、進度明顯滯後的,組織開展專項督察,實施明察暗訪,並視情況予以通報、約談。四是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和移交的重點案件線索,深入調查核實,厘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強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責任追究,以鐵的紀律推進整改,對消極懈怠、落實不力、效果不明顯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五是及時公開信息。落實中央環保督察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的有關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整改方案、整改進度、整改落實情況。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大對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良好的環境保護工作氛圍。

下一步,吉林省將進一步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視察吉林省重要講話精神和對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在思想和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最堅決的態度、最務實的作風、最嚴格的標準、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實。把整改工作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大機遇,切實肩負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決保質保量完成整改任務。把督察整改工作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機遇,與吉林省“三個五”戰略有機結合,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領域、全過程,推動吉林新一輪全面振興。把督察整改工作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大機遇,加快推進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取得新突破,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以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把督察整改工作作為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重大機遇,堅決消除環境污染這個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讓吉林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美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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