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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王延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06-02 07: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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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瀋陽6月1日電 記者從遼寧省紀委監委獲悉,遼寧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王延東(正廳級)1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遼寧省紀委監委調查,王延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對營口開發區管委會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國家重大損失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遼寧省紀委通報稱,王延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經遼寧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遼寧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延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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