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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等

2018-06-13 14:4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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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介紹《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並答記者問。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記者]中央調劑基金的主要來源是什麼?會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影響退休人員待遇?基金安全如何保證?

[遊鈞]你問的是社會都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我可以明確的告訴您,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不會提高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更不會影響到退休人員待遇。首先,中央調劑基金是由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的。作為企業和職工個人的繳費仍然按照現行政策執行,不需要額外多繳費。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主要是在省際之間進行資金餘缺的調劑。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不會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所以我們叫做“前臺不動、後臺調整”。實際情況來看,這幾年為了降低企業成本,從2016年5月1日開始實施了階段性的降低養老保險費率政策,當時確定政策執行兩年,到今年4月底到期。但是4月底到期前,國務院又明確政策繼續延續一年。

其次,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以後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辦法和調整辦法,所以它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個人待遇。有的省上解的資金額大於得到的撥付額,我們叫做貢獻省。這些省份普遍的養老負擔比較輕,基金結余比較多,支撐能力比較強,所以調劑後不會影響這些地方當期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有的省得到的撥付額大於上解額,我們叫受益省,這些省通過調劑能夠緩解基金的支付壓力。所以通過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能夠增加養老保險制度的整體抗風險能力,各地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就更有保障了。

至於基金的安全問題,請大家放心,中央調劑基金是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部分,納入中央級社會保障基金的財政專戶,實施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不得用於平衡財政預算。各地從本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中上解的中央調劑基金中央一分不留,按照統一的核算辦法全部撥付給各地,納入到各地養老保險基金中,用於確保基本養老金髮放。也就是説,中央調劑基金是從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中來,再全部撥付到各省的養老保險基金中去,所以基金性質不變、用途不變。基金安全是第一位的,怎麼強化都不為過。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對中央調劑基金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基金安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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