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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部督促安徽5家企業整改安全隱患

2018-06-22 21: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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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22日電(記者 葉昊鳴)記者22日從應急管理部了解到,應急管理部近日發出督辦函並約談安徽省安全監管局分管負責人,要求督促該省5家危險化學品生産企業切實做好安全隱患問題整改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排查消除類似安全隱患問題。

據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應急管理部督導組近日對5家企業進行明察暗訪,共發現61項安全隱患問題。這5家企業及存在的安全隱患分別是:

安徽華誼化工有限公司——該公司甲醇中間罐長期處在低液位報警下限;特殊作業票沒有按照規範標準填寫;今年4月以來,多個有毒氣體CO報警儀有多次報警記錄,但企業未進行處置;罐區未運行離心泵,未按操作規程要求關閉出口閥;無組織機構、搶險隊伍、防範措施和防汛物資設備等。

安徽亞格盛電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該公司未按照規定對三甲基銦等化學品進行鑒定,未設置現場危害告知、管線設備標識;操作工未按要求進行操作;未設置防超壓釋放裝置;防爆區域配備非防爆電器,使用非防爆插座;動火作業管理票不符合規範要求;安全生産責任制沒有董事長、法人、實際控制人崗位職責等。

蕪湖潤利化工有限公司——檢查時該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員均不在廠;物流和人流共用一個出入口;未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應急救援器材,現場部分應急器材過期失效;安全評價報告失實;停工期間沒有採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等。

中鹽安徽紅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對“5·21”氨氣泄漏事故原因分析不透;動火作業制度落實不到位;對“三違”問題處罰偏輕;安全培訓不到位等。

合肥星宇化學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對於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隱患沒有採取防範措施;乙醇庫超量存儲,且不符合儲存要求;應急器材配備、管理、培訓不到位;對供應商未定期評估等。

應急管理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加大明察暗訪力度,推動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産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落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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