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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著各種“馬甲”的虛假違法
廣告是如何欺騙消費者的?

2018-07-09 15:5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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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9日電 題:披著各種“馬甲”的虛假違法廣告是如何欺騙消費者的?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計,2017年,我國廣告經營額達6896億元、從業人員438萬人,廣告業規模居世界第二位。與此同時,虛假違法廣告的問題也不容忽視。今年上半年,我國查處違法廣告1.5萬餘件,罰沒款9.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6.9%和292.7%。披著各種“馬甲”的虛假違法廣告是如何欺騙消費者的?記者進行了調查。

保健食品廣告誇大功效

“喝口神醋,一查囊腫沒有了”“服用減肥膠囊,30天完美變形”……在一些保健食品廣告中,各種誇大功效、宣傳療效的言辭對消費者造成誤導。

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湖南長沙晟榮廣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發佈違法食品廣告案中,當事人代理髮布“祝眠晚餐”食品廣告,廣告含有“吃祝眠晚餐,告別失眠”“調心養肝、安神助眠、安志化鬱”等內容,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等用語。2017年7月,長沙市工商局雨花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罰款5萬元。

中國消費者協會對保健食品的消費者認知度調查顯示,超六成消費者不相信所謂的“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但是,有些披著“馬甲”的廣告經過改頭換面,讓消費者難以辨別。例如有的保健食品標簽、外觀包裝圖案與文字、使用説明書、宣傳廣告與註冊或備案的內容相差甚遠,將保健功能肆意誇大為具有疾病預防、治療等功能;有的未標明適用人群與不適用人群,隨意擴大至適用所有年齡段人群,未標注“本品不能代替藥物”;有的倣冒知名保健食品包裝進行虛假宣傳,誇大保健功能與效果。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表示,要通過産品監管實現對虛假廣告宣傳的“逆向監管”。監管部門要主動出擊,採取“管産品堵廣告”的辦法,加強源頭治理,對發佈廣告的保健食品廠家實行跟蹤監督,增加檢查頻次,發現問題從重處理,並將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在案,列入誠信評定體系。

醫藥廣告帶有“表演”性質

“天山雪蓮”“明目二十五味丸”……利用演員扮演“專家”向患者推薦,並在廣告語中保證功效和安全性,這種帶有表演性質的醫藥廣告容易矇騙一些病急亂投醫的患者。

2015年以來,全國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多次針對“醫藥廣告表演者”等虛假違法廣告進行查處。截至去年7月,依法作出責令整改136件(次),辦結案件76起,罰沒款283萬元,一批案件已立案調查。

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擅自發佈醫療廣告也是違法行為。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當事人自2016年6月起,通過“今日頭條”手機端應用程序發佈多條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醫療廣告。今年3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沒收廣告費共計235971.6元,罰款707914.8元。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督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一些醫藥、保健品、醫療、投資、收藏等廣告,往往打著講座、訪談的幌子,誤導消費者、欺騙性更強。要加強對網站等傳播渠道上健康養生類節目的監管,讓“醫藥廣告表演者”等虛假違法廣告無藏身之地。

互聯網廣告成監管重點

據統計,互聯網廣告的經營額已經超過或即將超過傳統廣告的經營額。當前,互聯網廣告已經越來越多滲透到人們的生活中,違法現象也屢屢發生。

虛報低價是一種最常見的虛假旅遊廣告。近幾年,各種網絡平臺上發佈的旅遊促銷廣告引人眼球,但由於虛假報價導致遊客與導遊、旅行社之間的糾紛不斷。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的海南三亞旭陽旅行社有限公司發佈虛假違法廣告案,當事人在網絡平臺上發佈旅遊服務促銷廣告,廣告宣傳的促銷服務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合,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海南省三亞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罰款50萬元。

“競價排名”或網站“推廣”是不是廣告行為?2016年9月起施行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付費搜索引擎推廣正式定義為互聯網廣告,並規定付費搜索廣告應當與自然搜索結果明顯區分。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計,隨著2017年9月全國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啟用,廣告監測違法率持續下降,互聯網廣告監測違法率從9%下降到目前的1.7%,傳統媒體廣告監測違法率在1%以內。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廣告監督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一要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查處力度。以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危害人民生命財産安全、危害社會和諧穩定的虛假違法廣告為整治重點,查辦一批大案要案,公佈一批典型案件,起到震懾作用。二要著力加強互聯網廣告監管。圍繞事關人民群眾人身財産安全等重點領域,嚴厲打擊互聯網虛假違法廣告。三要落實屬地監管職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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