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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將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

2018-07-10 14:22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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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賈楠介紹修改《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賈楠】女士們、先生們,大家上午好。感謝各位媒體朋友今天能夠參加這次政策吹風會,同時也感謝各位長期以來對統計工作及經濟普查工作的關心、關注和支持。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2018年將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後的首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一項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是摸清我國最新家底和國力,把握經濟發展新變化和新特徵,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統計工作重大決策部署、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有效途徑,更是推動依法普查依法治統、提升統計能力的重大實踐。

一、我國經濟普查的歷史沿革

我國經濟普查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50年的全國工礦企業普查,至二十一世紀初,先後完成了3次工業普查(含工礦企業普查)、1次第三産業普查、2次基本單位普查。2003年,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將工業普查、第三産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整合為經濟普查,並於2004年開展了全國第一次經濟普查。為依法開展普查,2004年國務院公佈實施了《全國經濟普查條例》。此後,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普查年份的年度資料。50多年來,我國的經濟普查制度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單項到多項、從不定期到實施週期性普查的演變與發展過程。

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與人口普查、農業普查組成三大週期性全國普查項目。經濟普查是對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産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進行的一項全面調查,主要了解第二産業和第三産業的經營狀況和發展變化情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人員工資、生産能力、財務狀況、生産經營和服務活動、能源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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