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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傷保險全覆蓋

2018-07-11 13:18 來源: 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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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廳:堅決杜絕“未參保、先開工”“只施工、不參保”現象
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傷保險全覆蓋

記者日前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在建築業工傷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我省將全面推進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把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流動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保障。

按照要求,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鐵路、公路、水運、水利、能源、機場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應以項目為單位在項目施工地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確保各類工地上的流動就業人員依法享有工傷保險保障。工傷保險費由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按照勞動雇傭關係一次性代繳,覆蓋項目使用的所有職工。應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在建設單位的工程概算或安全生産措施費用中單獨列支,作為不可競爭費,不參與競標。建築施工企業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為建立參保約束機制,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在辦理相關手續、進場施工前,應向行業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提交項目或標段參加工傷保險的證明,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對未參保的項目和標段,要及時督促整改,補辦參保手續,堅決杜絕“未參保、先開工”甚至“只施工、不參保”現象,要將工程建設項目總承包單位或項目標段合同承建單位參保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考核體系。未參保項目發生事故造成生命財産重大損失的,將按規定啟動問責程序。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企業可自主選擇以下繳費參保方式:以項目或標段為單位,以建築安裝工程費(工程合同價)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基準費率為1‰;人工成本佔比較低的工程建設項目,可按照人工成本乘以貴州省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1.6%)的方式計算工傷保險費,人工成本的核定以招投標文件確定的為準。對難以確定直接人工成本的工程建設項目,可參照上年度貴州省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標準,根據工期確定。

據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按照工程建設項目用工的特點,簡化相關程序,開闢綠色通道,方便用人單位參保和職工享受待遇。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的工傷,要簡化工傷認定程序,做到快認快賠。此外,我省將進一步優化參保和待遇享受流程,加快實現網上申報、網上結算,網上動態實名制管理。

為確保2018年內基本實現省內所有合法新建工程建設項目依法參加工傷保險,按照要求,各市(州、貴安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總結建築業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作經驗,主動會同交通、水利(水務)、住房城鄉建設、能源等部門,合力推進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強數據共享,統一數據口徑,制定工作方案,開展宣傳培訓和督查檢查。(記者 王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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