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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實施“三十證合一”簡化商事登記手續

2018-07-12 17: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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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深圳7月12日電(記者 孫飛)記者12日從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獲悉,深圳在此前“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的基礎上,推進實施“三十證合一”。

“三十證”包括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證、公章刻製備案、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等,涉企證照事項將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

深圳市企業註冊局局長李際表示,“三十證合一”改革將繼續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在向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提交設立登記申請時僅需填寫包含商事主體基本信息的“一套材料”。核準登記後,登記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同時系統自動將商事主體基本信息于1個工作日內推送至深圳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

相關部門于3個工作日內通過深圳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認領抓取數據,依職責進行備案,並將備案結果于3個工作日內通過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關聯反饋至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形成“閉環式、雙反饋”工作機制。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從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獲取備案結果信息,並將企業登記信息和備案事項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深圳信用網進行公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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