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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抽查重點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情況

2018-07-17 08:52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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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記者從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我區從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116家排污單位中,隨機抽取了14家企業開展了企業自行監測監督性檢查,並對檢查情況進行了通報:自行監測開展較為規範的2家,佔14.3%;基本規範的6家,佔42.9%;不規範的6家,佔42.9%;監測方案制訂較為規範的4家,佔28.6%;基本規範的9家,佔64.3%;不規範的1家,佔7.1%。自行監測信息公開較為規範的2家,佔14.3%;基本規範的7家,佔50%;不規範企業的5家,佔35.7%。

此次檢查的重點是14家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方案制訂、自行監測開展和自行監測信息公開情況。據了解,這14家企業分別是中鋁寧夏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馬蓮臺發電廠、國電石嘴山第一發電有限公司、國電石嘴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華電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寧夏啟元藥業有限公司、寧夏東部熱電股份有限公司、德泓國際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銀川分公司、平羅縣恒達水泥有限公司、寧夏金昱元能源化學有限公司、寧夏青銅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天元建材有限公司、寧夏中寧賽馬水泥有限公司、寧夏興昊永勝鹽業科技有限公司、寧夏寧魯煤電有限責任公司靈州電廠。

根據抽查,14家企業中監測方案制訂主要存在監測點位示意圖不完整、監測指標不全、監測分析方法不具體、部分執行標準有誤、質控措施不明確等5方面的問題。自行監測主要存在監測點位及自行監測平臺不規範、沒有相應監測標識、監測指標存在漏測、存在檢測報告違規等6方面的問題。同時,14家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是公開信息不完整、數據公開不及時,報告缺少監測點位、監測濃度、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缺少未開展自行監測的原因和污染源監測年度報告等。

自治區環保廳要求,對此次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各地環保局要督促相關企業于7月31日前落實整改措施,同時要加強對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的檢查,及時通報相關情況,並按照法律法規對部分企業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記者 李錦)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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