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出臺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嚴禁藏身居民樓
新華社武漢8月3日電(記者 廖君)培訓機構專職教師最低不少於3人;不得選址居民住宅、工業用房;教學計劃要公佈,並接受社會大眾監督……武漢市教育局近日正式出臺《武漢市文化教育類民辦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將成為武漢市清理規範民辦培訓市場的重要依據。
設置標準中,最引人關注的是對培訓機構的教育教學內容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培訓內容、培訓方式與機構類型相匹配,選用教材(或自編教材、講義)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制定合理的培訓計劃。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開展培訓的,其培訓內容、培訓計劃等應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並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在培訓機構的硬體方面,設置標準的要求也有了變化。“在選址上,民辦培訓機構不得選址于居民住宅、工業用房等;在校舍面積上,考慮到今年培訓機構專項治理的需求,針對培訓內容和形式的不同,將原標準的500平方米降為30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兩檔,並提出生均建築面積要求,放寬了這方面的準入門檻。”武漢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説。
截至2017年底,武漢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共460余個,年招生數超過20萬人次,常年在校生約14萬人,專兼職教師近8000人。
據了解,設置標準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武漢市中等及以下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設置和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