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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消費質量明顯改善

2018-08-31 08:50 來源: 統計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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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消費質量明顯改善
——改革開放40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系列報告之四

改革開放40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綜合國力的顯著增強,城鄉居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居民收入持續快速增長,收入來源明顯多元化,分配差距持續縮小,消費質量明顯改善,食品支出比重持續下降,居住面積提高明顯。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居民收入繼續快速增長,分配差距進一步縮小,消費結構繼續改善,生活質量繼續提高,為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闊步邁向全面小康社會

40年來,我國居民收入節節攀升,消費水平大幅提高。2017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扣除價格因素,比1978年實際增長22.8倍,年均實際增長8.5%。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8322元,扣除價格因素,比1978年實際增長18.0倍,年均實際增長7.8%。40年間,我國居民用31年時間實現人均收入跨萬元大關,用5年時間實現人均收入跨2萬元大關,目前正向人均收入3萬元大關邁進。

(一)1978-1991年:人民生活穩步解決溫飽。

隨著農村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在全國的推行,以及城市地區一系列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措施的出臺,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較改革開放初期都有了明顯的提高。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343元增加到1991年的1701元,年均實際增長6.0%;人均消費支出從1978年的311元增長到1991年的1454元,年均實際增長5.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1991年的709元,年均實際增長9.3%;人均消費支出從1978年的116元增加到1991年的620元,年均實際增長7.5%。

(二)1992-2000年:人民生活實現總體小康。

1992年,以鄧小平南巡講話為標誌,改革進入了整體配套、重點突破和全面攻堅的新階段。在這一時期,各地非公有制經濟迅速發展,城鎮就業崗位明顯增加,城鎮居民收入較快增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92年的2027元增長到2000年的6256元,年均實際增長6.7%;人均消費支出從1992年的1672元增長到2000年的5027元,年均實際增長6.0%。

與此同時,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為商品流通特別是農副産品交換提供了便利條件,農産品價格的提高也為農民增收帶來實惠。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1992年的784元增長到2000年的2282元,年均實際增長4.9%;人均消費支出從1992年的659元增長到2000年的1714元,年均實際增長4.5%。

(三)2001-2017年:人民生活邁向全面小康。

進入新世紀,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進一步推進,各級政府切實落實各項增收措施,企業利潤分配更多向居民傾斜,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城鎮居民收入快速增長。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01年的6824元增長到2017年的36396元,年均實際增長8.5%;人均消費支出從2001年的5350元增長到2017年的24445元,年均實際增長7.4%。

同期,國家先後出臺了減免農業稅、實行糧食直接補貼等一系列惠農舉措,大大提高了農民的生産積極性,使農民的錢袋子更加殷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2001年的2407元增長到2017年的13432元,年均實際增長8.0%;人均消費支出從2001年的1803元增長到2017年的10955元,年均實際增長8.6%。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和方針政策,把提高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全面實施,促進重點群體收入增長措施持續發力,鼓勵和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等各類政策深入推進,各地扶貧綜合投入力度不斷加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措施持續落地生根,對居民收入的增加都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一時期,居民收入穩步增長,城鄉居民生活向全面小康社會更加紮實地邁進。

二、居民收入分配格局明顯改善,收入差距持續縮小

40年來,在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收入分配製度引導下,我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完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收入分配問題,著力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我國城鄉居民的收入構成從單一佔比較高走向多元共同增長,城鄉、區域和居民之間收入差距持續縮小,收入分配格局明顯改善。

(一)居民收入在宏觀收入分配中佔比逐步回升。

在宏觀收入核算中,參與收入分配的主體由企業、政府和居民三大部門組成,三者的比例關係是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體現。2009年,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佔比為58.1%,比2008年提高1.4個百分點。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政府努力增加居民收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在宏觀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穩步提高。2015年,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佔比為61.6%,比2010年提高3.8個百分點。

(二)居民收入來源呈現多元化。

城鎮居民工資收入比重下降,經營、財産收入比重提高。改革開放初期,工資性收入是城鎮居民收入來源的絕對主體,但隨著市場主體增多、實物分配貨幣化以及政府轉移增加,城鎮居民收入中工資收入比重下降。1978年,城鎮居民人均職工工資及得自單位的其他收入合計為322元,佔城鎮居民收入比重為93.8%。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22201元,比1978年年均增長[1]11.5%;佔比為61.0%,比1978年下降32.8個百分點,但仍是城鎮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城鎮個體經濟的較快發展使得城鎮居民經營收入佔比上升。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4065元,比1981年年均增長19.5%;佔比為11.2%,比1981年提高9.9個百分點。20世紀90年代,利息是城鎮居民財産性收入的主要渠道,進入21世紀後,投資渠道不斷拓寬,財産性收入來源日益多元,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財産凈收入3607元,比1990年年均增長22.3%;佔比為9.9%,比1990年提高8.9個百分點。

農村居民收入來源由單一的集體經營收入轉為家庭經營、工資、轉移收入並駕齊驅。改革開放初期,“以糧為綱”的經濟模式使農村居民的收入來源較為單一,主要從集體統一經營中獲取收入。1978年農村居民人均收入中,66.3%來源於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實行後,農戶逐漸成為獨立的經營單位,家庭經營收入成為農村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2017年,農村居民人均經營凈收入5028元,比1978年年均增長13.5%;佔比為37.4%,比1978年提高10.6個百分點。隨著農村土地經營制度改革不斷深化以及現代農業快速發展,大量農業勞動力從土地上分離出來,進入城市或鄉鎮企業工作,工資性收入逐漸成為農村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2017年,農村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5498元,比1983年年均增長14.4%;佔比為40.9%,比1983年提高22.3個百分點。隨著各級政府轉移支付力度的不斷加大,來自政府的各項轉移收入逐漸成為農村居民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2017年,農村居民人均轉移凈收入2603元,比1983年年均增長14.7%;佔比為19.4%,比1983年提高11.5個百分點。

(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縮小明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逐步推進,極大促進了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政府充分發揮再分配調節功能,加大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農村居民收入增速快於城鎮居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2017年,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為2.71,比2007年下降0.43,比2012年下降0.17。

地區差距不斷縮小。2017年,東部、中部、西部、東北地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別為33414元、21834元、20130元和23900元。2017年,以西部地區居民收入為1,東部地區與西部地區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為1.66,中部地區與西部地區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為1.08,東北地區與西部地區居民人均收入之比為1.19。東部、中部、東北地區與西部收入相對差距分別比2012年縮小0.06、0.02、0.11。

三、居民消費結構明顯改善,生活質量顯著提高

40年來,隨著我國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居民消費水平和消費結構明顯改善。在解決了溫飽問題後,城鄉居民開始從基本的吃穿消費向發展和享受型消費傾斜。同時隨著消費市場持續完善,消費環境不斷優化,公共設施覆蓋率提高,社會服務更加全面,城鄉居民從吃穿住用的品質,到能夠享受的醫療教育服務水平,都發生著重大的變化,生活質量不斷提升。

(一)食品支出比重(恩格爾系數)明顯下降。

食品支出比重明顯下降。食品支出比重是國際通用的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人民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恩格爾系數顯著下降,人民生活水平明顯提高。2017年,全國居民恩格爾系數為29.3%,比1978年的63.9%下降了34.6個百分點;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為28.6%,比1978年的57.5%下降了28.9個百分點;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1.2%,比1978年的67.7%下降了36.5個百分點。

改革開放初期,城鄉居民膳食結構單一,以主食消費為主。隨著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食品種類的豐富,城鄉居民飲食更加注重營養,主食消費明顯減少,膳食結構更趨合理,食品消費品質不斷提高。城鎮居民人均糧食消費量由1978年的152千克降到2017年的110千克,農村居民人均糧食消費量由1978年的248千克降到2017年的155千克。肉、禽、蛋、奶等動物性食品消費顯著增加。城鎮居民人均豬肉消費量由1978年的13.7千克上升到2017年的20.6千克,禽類由1978年的1.0千克上升到9.7千克,鮮蛋由1978年的3.7千克上升到10.3千克;農村居民人均豬肉消費量由1978年的5.2千克上升到2017年的19.5千克,禽類由1978年的0.3千克上升到7.9千克,蛋類由1978年的0.8千克上升到8.7千克。

改革開放初期,城鄉居民在外飲食次數少、佔比低,隨著收入的提高和生活觀念的轉變,居民在外飲食比重明顯上升。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飲食服務支出1538元,比1993年增長15.7倍,佔食品煙酒支出的比重為22.0%,比1993年提高13.3個百分點。2017年,農村居民人均飲食服務支出309元,比1985年增長65.9倍,佔食品煙酒支出的比重為9.0%,比1985年提高6.5個百分點。

(二)衣著實現成衣時尚化。

改革開放初期,居民對衣著的需求較為簡單,主要是保暖禦寒,顯著特點是“一衣多季”、“自製或裁縫做衣”,農村居民尤為明顯。1978年,農村居民人均購買的棉布、化纖布、呢絨和綢緞合計為18.3尺,人均購買棉花0.4千克,人均購買毛線及毛線衣褲僅有0.02千克,人均購買膠鞋、球鞋和皮鞋僅有0.3雙。

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的衣著需求發生了三個轉變,即從“保暖禦寒”向“美觀舒適”轉變,從“一衣多季”向“一季多衣”轉變,從“做衣”向“購衣”轉變。居民穿著更加注重服裝的質地、款式和色彩的搭配,名牌化、時裝化和個性化成為人們的共同追求,衣著消費支出大幅增長。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衣著支出1758元,比1978年增長40.6倍,年均增長10.0%;農村居民人均衣著支出612元,比1978年增長40.5倍,年均增長10.0%。

(三)耐用消費品升級換代。

改革開放初期,手錶、自行車和縫紉機成為部分居民家庭婚嫁必備的“三大件”。1979年,城鎮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手錶204隻,自行車113輛,縫紉機54.3架;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手錶27.8隻,自行車36.2輛,縫紉機22.6架。當時,電視機還屬稀缺消費品,直到1980年,城鎮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黑白電視機32.0台,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僅有0.4台。

20世紀80到90年代,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家庭耐用消費品開始向電氣化邁進,居民家庭青睞的“三大件”變成了冰箱、洗衣機、彩色電視機。1989年,城鎮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冰箱36.5台,洗衣機76.2台,黑白電視機55.7台,彩色電視機51.5台;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冰箱0.9台,洗衣機8.2台,黑白電視機33.9台,彩色電視機僅有3.6台。90年代末,城鄉居民交通出行方式開始有了多種選擇。1999年,城鎮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摩托車15.1輛,家用汽車0.34輛;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摩托車16.5輛。

進入高科技迅速發展的21世紀,家庭消費也隨之向現代化、科技化邁進,移動電話、計算機、汽車走入尋常百姓家。2017年,城鎮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移動電話235部,計算機80.8台,家用汽車37.5輛;農村居民平均每百戶擁有移動電話246部,計算機29.2台,家用汽車19.3輛。

(四)居住條件和質量顯著提升。

改革開放初期,絕大多數城鎮居民租住單位或房屋管理部門的房屋,只有少數居民擁有自已的住房。1984年,城鎮居民居住公房的戶比重為88.2%,而居住自有房的戶比重僅有9.4%。人口多、住房面積小、三代同居一室是當時住房較為普遍的現象。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改善居民的居住條件,加大了民用住宅建設的投資力度,近年來更是通過建設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千方百計解決居民住房難的問題。隨著棚戶區改造和貧困地區危舊房改造項目推進,許多居民家庭告別低矮、破舊、設施簡陋的住房,遷入寬敞明亮、設施齊全的樓房,居住條件明顯改善。2017年,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分別比1978年增加30.2、38.6平方米。2017年,城鄉居民居住在鋼筋混凝土或磚混材料結構住房的戶比重為93.5%和65.0%,分別比2013年提高1.7和9.3個百分點。

住房條件明顯改善的同時,城鄉居民的居住質量也明顯提升。2017年,城鄉居民住宅外道路為水泥或柏油路面的戶比重為93.4%和66.3%,分別比2013年提高3.3和14.9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有管道供水入戶的戶比重為97.7%和74.6%,分別比2013年提高1.3和13.7個百分點。尤其是習近平總書記就“廁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後,城鄉居民的廁所衛生條件明顯改善。2017年,城鄉居民使用衛生廁所的戶比重為91.7%和45.0%,分別比2013年提高2.4和9.4個百分點。城鄉居民使用本住戶獨用廁所的戶比重為93.5%和95.4%,分別比2013年提高3.8和2.8個百分點。

(五)交通通信和文化教育消費比重上升。

改革開放初期,城鄉居民交通出行方式相對單一,通信方式主要依靠郵政傳遞,服務檔次低,居民交通通信支出少。改革開放以來,交通通信行業發展迅速,城鄉居民交通通信支出不斷增加。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3322元,1979-2017年年均增長18.0%;人均交通通信支出佔比為13.6%,比1978年提高11.9個百分點。2017年,農村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1509元,1986-2017年年均增長19.2%,人均交通通信支出佔比為13.8%,比1985年提高12.1個百分點。

改革開放初期,居民文化娛樂生活較為單調,相應支出較少。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民休閒時間的增多,城鄉居民對教育、文化、娛樂等發展性消費的投入不斷加大。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2847元,1979-2017年年均增長13.1%;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佔比為11.6%,比1978年提高4.2個百分點。2017年,農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1171元,1986-2017年年均增長15.3%;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支出佔比為10.7%,比1985年提高6.8個百分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城鄉居民獲得的教育服務水平明顯改善。2017年,城鎮地區有98.5%的戶所在社區可以便利地上幼兒園或學前班,比2013年提高1.8個百分點;有98.7%的戶所在社區可以便利地上小學,比2013年提高1.9個百分點。2017年,農村地區有84.2%的戶所在自然村可以便利地上幼兒園或學前班,比2013年提高8.5個百分點;有86.0%的戶所在自然村可以便利地上小學,比2013年提高5.2個百分點。

(六)醫療保健服務水平全面提高。

改革開放初期,城鄉醫療條件有限,居民醫療保障缺乏,大病小治、小病不治現象較為普遍,居民醫療保健支出較少。改革開放以來,城鄉醫療條件得到改善,居民醫療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尤其是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在全國的推廣建立,以及近年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的提高,居民看病就醫較以前更加便利,更多得到政府補助,居民醫療保健支出明顯增加。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醫療保健支出1777元,1979-2017年年均增長16.7%;人均醫療保健支出佔比為7.3%,比1978年提高5.9個百分點。2017年,農村居民人均醫療保健支出1059元,1986-2017年年均增長16.7%;人均醫療保健支出佔比為9.7%,比1985年提高7.3個百分點。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城鄉醫保並軌政策的深入推進,健康中國戰略的全面實施,城鄉居民能夠享有的醫療公共服務水平逐步提高。2017年,城鎮地區有85.1%的戶所在社區有衛生站,農村地區有88.9%的戶所在自然村有衛生站,分別比2013年提高5.4和7.3個百分點。

回顧歷史,充滿信心;展望未來,任務艱巨。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擼起袖子加油幹,進一步拓寬居民收入渠道、挖掘居民收入增長潛力,進一步促進居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生活質量不斷改善,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兩個百年”宏偉目標而不懈努力奮鬥。

注[1]:以下如無特別説明,均為未扣除價格因素的名義增長。

(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辦公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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