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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正式發佈實施監管科技總體建設方案

2018-09-01 08:59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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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正式印發《中國證監會監管科技總體建設方案》(以下簡稱《總體建設方案》),標誌著我會完成了監管科技建設工作的頂層設計,並進入了全面實施階段。

《總體建設方案》詳細分析了證監會監管信息化現狀、存在的問題以及面臨挑戰,提出了監管科技建設的意義、原則和目標,明確了監管科技1.0、2.0、3.0各類信息化建設工作需求和工作內容。

證監會監管科技建設遵循“科技引領、需求驅動;共建共享、多方協同;統籌規劃、持續推進;提升能力、創新機制”的總體原則,立足於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在加強電子化、網絡化監管的基礎上,通過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科技手段,為證監會提供全面、精準的數據和分析服務,著力實現三個目標。一是完善各類基礎設施及中央監管信息平臺建設,實現業務流程的互聯互通和數據的全面共享,形成對監管工作全面、全流程的支持。二是積極應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科技手段進行實時數據採集、實時數據計算、實時數據分析,實現對市場運行狀態的實時監測,強化市場風險的監測和異常交易行為的識別能力,及早發現、及時處置各類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三是探索運用人工智慧技術,包括機器學習、數據挖掘等手段為監管提供智慧化應用和服務,優化事前審核、事中監測、事後稽查處罰等各類監管工作模式,提高主動發現問題能力和監管智慧化水平,促進監管模式創新。

監管科技1.0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通過採購或研製成熟高效的軟硬體工具或設施,滿足會內部門和派出機構基本辦公和特定工作的信息化需求,提升監管工作的數字化、電子化、自動化、標準化程度。

監管科技2.0的工作內容主要是通過不斷豐富、完善中央監管信息平臺功能,優化業務系統建設,實現跨部門監管業務的全流程在線運轉,為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技術在監管科技3.0階段的應用打下良好的基礎。

監管科技3.0的工作核心是建設一個運轉高效的監管大數據平臺,綜合運用電子預警、統計分析、數據挖掘等數據分析技術,圍繞資本市場的主要生産和業務活動,進行實時監控和歷史分析調查,輔助監管人員對市場主體進行全景式分析、實時對市場總體情況進行監控監測,及時發現涉嫌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履行監管職責,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總體建設方案》中明確了五大基礎數據分析能力、七大類32個監管業務分析場景,提出了大數據分析中心建設原則、數據資源管理工作思路和監管科技運行管理“十二大機制”。

證監會監管科技建設將進一步推進我會信息系統的資源與數據整合,充分發揮科技在監管工作中的作用,有效提升資本市場監管效能,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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