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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發出加強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通知

2018-09-07 20:04 來源: 文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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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家文物局發出《關於加強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

近日,巴西國家博物館突發大火,損失難以估量,給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再次敲響警鐘。當前已進入秋季,中秋、國慶等假期即將來臨,人流物流增加,各類生産生活用火和用電量增加,火災誘因增多、風險加大,文物消防安全形勢嚴峻。為深刻吸取教訓,引以為戒,堅決預防和遏制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事故發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文物消防工作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文物、博物館單位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7〕81號),切實擰緊文物安全責任鏈條,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推動屬地政府落實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履行好文物安全監管責任和直接責任。要堅決克服麻痹鬆懈思想,切實加強領導,深入開展文物消防安全督察檢查,安排部署本行政區域內、本單位火災預防和隱患排查工作,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健全安全制度,改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措施,全面管控各類火災誘因,增強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能力。要完善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管理組織機構,設置專門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機構或者明確歸口管理部門和專職人員。要推進文物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落實《文物建築消防安全管理十項規定》、《文物建築電氣防火導則(試行)》,加強抽查檢查、分析研判和教育培訓工作,與其他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評。

二、立即行動,全面開展隱患排查整治

各地要立即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將自身火災風險大、火災誘因多、使用強度大、消防技術手段不能滿足需求、消防安全管理問題突出的文物、博物館單位作為排查整治重點對象,全面排查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制度實施、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存儲、滅火應急預案制定與演練、消防設施設備使用性能等情況,重點排查文物、博物館單位內部設施與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措施、展陳電氣裝置防火性能、消防疏散標誌與應急照明裝置布設等情況,切實解決私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電氣線路老化、違規使用電器和違規燃香燒紙等突出問題。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要做到文物、博物館單位全覆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找準誘因、查清隱患,嚴禁流於形式、走過場。應立即消除發現的火災隱患和問題,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屬地人民政府,明確責任單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經費,限期完成整改。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要落實防範措施,確保文物安全。

三、跟蹤問效,全面強化防範措施

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文化、旅遊、消防、宗教等部門的協同配合,落實信息互通、定期研判、聯合執法、風險預警等聯動機制,加大對文物、博物館單位的檢查巡查和管控力度。要結合文物安全狀況大排查行動隱患整改和文物、博物館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文物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定期開展檢查和復核,對整改效果不明顯的要主動約談,公開曝光,強力跟蹤督察,直至整改到位。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具體人員及其職責要求,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堅持預防為主,改善防範條件,增強火災預警能力,全力降低火災事故發生率;完善消防設施設備,加強維護保養,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確保時刻處於良好運行狀態;提高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立足於實戰需要,制定和完善滅火應急預案,加大員工培訓和演練力度,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及時組織人員疏散和有效滅火。

四、狠抓落實,嚴格追責問責

各文物、博物館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安排部署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把任務分解到每一個部門和每一名工作人員,層層簽訂責任書,確保人員到位、保障有力、措施有效。要組織專業機構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開展科學檢測評估,聘用專業人員對本單位消防系統和電氣系統實施專業管理。各地要對文物消防安全管理鬆懈、火災隱患久治不愈、部署開展檢查整治不力、日常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進行通報並嚴肅追責。發生重特大文物火災事故的,要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得不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對發生文物火災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必須嚴肅追責;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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