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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速公路控股集團原董事長周仁強被控受賄225萬餘元受審

2018-09-08 15: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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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9月8日電(記者 張紫赟)安徽高速公路控股集團原董事長周仁強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一案日前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滁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仁強在擔任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團(後變更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兼任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在建設工程、綠化工程、發行債券、參股入股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子張某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25萬餘元。

2012年至2014年,周仁強先後收受安徽皖信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彭某12000元購物卡,按照其請求,安排下屬單位驛達公司與皖信典當做委託貸款業務,並擅自同意將驛達公司1億元資金通過華夏銀行借給皖信典當使用。

2012年12月,周仁強在明知高速集團入股企業安徽幸運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虧損嚴重,且收購股權屬於集團“三重一大”事項,必須經集團會議研究和省國資委審批的情況下,仍擅自決定收購該企業,導致高速集團收購該股權支付的2008.8萬元全部虧損。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周仁強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滁州市多個部門組織黨員幹部參與旁聽,接受廉政教育。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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