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上海發佈《行政執法過程中精準普法的工作指引》

2018-09-15 17:30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上海9月15日電(閻基旺、黃安琪)上海市司法局于日前發佈了《行政執法過程中精準普法的工作指引》,其中明確,在發生拒不配合行政執法等情形時,行政執法單位(人員)可通過約見或主動登門等方式,對行政相對人的法人代表或主要領導進行約談。

據悉,被約談的情形包括在同一年度內兩次以上違反同一法律規定、拒不配合行政執法、接受行政處罰態度惡劣或其他突出問題。約談將著重圍繞其違法行為所涉及的事實認定、證據採納、法律適用、社會危害等開展普法教育,推動行政相對人選擇符合法律規定的解決方案或整改措施。

指引規定,行政執法過程中開展精準普法的主要方式有主動告知式普法、答疑解惑式普法、釋法説理式普法和行政約談式普法。

上海市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于3月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全面推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為了將普法的“軟任務”變為“硬指標”,各級法治宣傳教育主管部門建立了考核評估體系,加強對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邊雋祺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