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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醫師可多專業從醫

2018-09-18 07:25 來源: 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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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為基層醫師執業範圍“鬆綁”
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醫師可多專業從醫

●首次可註冊同一類別1-3個專業

●已執業的可加注同一類別1-2個專業

●助理考上執醫,可直接變更執業範圍

●轉崗培訓後可加注相應專業

●醫師變更主要執業機構,註冊執業範圍繼續有效

記者9月16日從省衛計委獲悉,為了彌補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醫師數量不足、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省衛計委、省中醫管理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在縣級以下醫療機構推進醫師多專業註冊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允許基層醫療機構的醫師可多專業進行執業註冊、開展行醫,為我省基層醫師的執業範圍“鬆綁”。

本次提到的“縣級以下醫療機構醫師”是以縣醫院、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作為主要執業機構的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執業(助理)醫師。據悉,以往要想得到這個“福利”,必須是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業的臨床醫師,從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確因工作需要,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批准,再上報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備案,才能申請,新政策出臺則讓基層醫師的執業範圍“放寬”了。具體變更、註冊專業情況如下:

首次可註冊1-3個專業——醫師首次註冊的,根據所在醫療機構工作開展情況註冊相應專業,鼓勵註冊同一類別1-3個專業;鼓勵註冊兒科、康復醫學、急救醫學、精神衛生、醫學影像和放射治療、醫學檢驗、病理等人才短缺專業。

已執業的可加注1-2個專業——已執業醫師只註冊一個專業的,可根據所在醫療機構工作需要加注同一類別1-2個專業。具體依據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醫師執業註冊中執業範圍的暫行規定》(衛醫發〔2001〕169號)第六條辦理。

助理考上執醫,可直接變更執業範圍——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可以直接變更執業範圍,不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轉崗培訓後可加注相應專業——臨床類別醫師參加兒科醫師、精神科醫師、全科醫師等轉崗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在原有執業範圍上加注相應專業。

執業範圍仍有效的情況——醫師變更主要執業機構,註冊執業範圍繼續有效。

不予變更和加注的情形——院前急救和兒科短線醫學專業加試合格執業醫師、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不予變更或加注執業範圍。

“目前我國醫師執業註冊範圍共分臨床、中醫、公共衛生、口腔四大類別,每個類別又細分為不同的專業。根據此次出臺的新政策,允許基層醫師在同一類別下加注多個專業,就臨床實際情況而言,就是讓醫生發揮多學科骨幹力量,體現能者多勞的價值。”省衛計委醫政醫管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的醫療發展特別是基層醫療機構需要更多的是全科型人才,幫助人們解決各種各樣的常見病、多發病,管理慢性病,而專科疾患、疑難重症則更偏向於交給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處理,這就充分體現出了分級診療的價值。(記者 王平)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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