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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理 深化債券市場改革開放

2018-09-26 10:03 來源: 人民銀行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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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債券市場對外開放,規範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近日聯合發佈《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境外機構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公告〔2018〕第16號)。同時,《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0〕第10號)正式廢止。

推動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債券是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自2005年國際開發機構首次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以來,境外機構的境內債券融資渠道不斷擴寬,主體類型日益豐富。截止2018年8月末,境外機構已累計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1781.6億元,發行主體也從最早的國際開發機構拓展到外國政府、境外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

《公告》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並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境外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債所應具備的條件、申請註冊程序,並同時就信息披露、發行登記、託管結算以及人民幣資金賬戶開立、資金匯兌、投資者保護等事項進行了規範。

《公告》的發佈,完善了境外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券的制度安排,促進相關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有利於進一步提高中國債券市場的國際化水平,對於中國債券市場改革開放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穩健推動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進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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