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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可申請積分入學

2018-09-26 11:2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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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9月26日電(記者 吳曉穎)為保障成都市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蓉接受教育,成都規定該市居住證持有人為其隨遷子女申請義務教育採取“雙軌”並行的辦法:既可採取積分申請入學,也可按照現行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申請入學,逐步過渡到積分入學。

記者26日從成都市教育局了解到,該市已下發《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中小學校實施辦法》。

其中,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條件為:積分達到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戶的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由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地區(市)縣統籌安排入學。其他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證(地)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應滿足“兩個一年”基本條件(即已在該區(市)縣連續居住滿一年;已在成都市依法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入學原則為統籌安排入學。

高中階段教育政策為:非成都戶籍來蓉學生在成都市初中學校就讀且有應屆初中學籍,可在其初中學籍學校申請,報名參加學籍所在區(市)縣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都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應屆初中學籍學校提出申請,報名參加學籍所在區(市)縣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按當年當地的中招錄取政策執行。

據悉,這個實施辦法自今年10月份起正式實施,有效期2年。在入學中,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依法追究責任並取消入學資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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