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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5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8-09-28 19:43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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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依法對勤上股份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勤上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胡玄跟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陳永洪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勤上股份實際控制人李旭亮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我會依法對李旭亮、胡玄跟分別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和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依法對龍寶參茸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龍寶參茸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孫孝賢、孫孝光和孫立夫給予警告,並對孫孝賢處以20萬元罰款,對孫孝光和孫立夫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孫立國等12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依法對聖萊達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胡宜東、康璐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和20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郝彬等4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王曉媛等7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對聖萊達實際控制人覃輝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我會依法對胡宜東、覃輝、康璐等3人分別採取10年、5年、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深圳證監局依法對國農科技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國農科技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林琳、江玉明和楊斌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5萬元和3萬元罰款。上海證監局依法對界龍實業、界龍集團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處罰,對界龍實業、界龍集團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界龍實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費屹立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對界龍集團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費鈞德和費屹立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和10萬元罰款。(行政處罰決定書詳見證監會及相關證監局網站)

上述案件中,勤上股份未及時披露關於收購成都七中實驗學校事項的《收購及投資意向書》;龍寶參茸招股説明書中關於其經銷模式的描述存在重大遺漏,未披露涉及銷售風險轉移和提供擔保事項的經銷合同簽訂情況,其銷售的部分野山參所附鑒定證書與招股説明書披露內容不一致;聖萊達通過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和虛構財政補助的手段,虛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潤2000萬元,虛增凈利潤1500萬元,導致2015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聖萊達時任董事長胡宜東、財務總監康璐是版權轉讓和財政補助事項的決策者和執行者,聖萊達實際控制人覃輝知悉並授意了涉案行為;國農科技未及時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山東華泰簽署《專利授權使用協議》這一重大事件;界龍集團是界龍實業控股股東,除自有證券賬戶外,其還通過借用的“孫某波”、“費某娟”證券賬戶持有“界龍實業”股份,界龍集團未將上述情況告知界龍實業,導致界龍實業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未如實披露界龍集團上述持股情況,存在虛假記載。

信息披露制度是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基石,是公開原則的題中之義,廣大投資者通過信息披露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和投資價值,從而作出投資決策,因而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充分保障投資者知情權。然而,市場上存在部分上市公司出於特定目的,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粉飾業績、掩蓋真相,意圖誤導投資者,嚴重損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導、參與了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或尸位素餐、疏于職守,未能勤勉盡責,在違法信披材料中盲目簽字背書,必須依法承擔責任。證監會將不斷加強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對各種類型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督促信息披露義務人遵法守規,切實維護資本市場“三公”原則,保障廣大中小股東的知情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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