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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白向群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8-10-19 12: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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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19日電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白向群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白向群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安排並收受貴重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長期賣官鬻爵,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違反廉潔紀律,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在購買住房中侵犯國家、集體利益,違規發放、領取津貼補貼;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

白向群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私欲極度膨脹,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貪得無厭、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是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白向群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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