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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迎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窗口期

2018-10-25 07:26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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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發佈了全國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最新數據。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北京、上海、遼寧、江蘇、江西、山東、廣東、廣西、四川、雲南、河南、西藏、新疆等地上調了月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水平,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密切相關。記者梳理髮現,全國最低工資標準較高的地區,多為沿海經濟發達地帶。截至2018年9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了2000元。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2420元,為全國最高。在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方面,北京、上海、天津、廣東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元大關,其中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為24元。

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是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保障低收入勞動群體及其贍養人口基本生活的現實需求。記者從地方人社系統獲悉,考慮到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溫和上漲、社會平均工資穩定增長、社會保險最低繳費額逐年增加,一些地區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同步調整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和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月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哪些內容?按照相關規定,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

根據人社部此前發佈的《關於做好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工作的通知》,各地應充分考慮當地經濟形勢發展和企業實際情況,穩妥把握調整節奏,將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改為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記者注意到,安徽目前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日期為2015年11月份,即將滿3年;重慶、海南、河北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日期分別為2016年1月份、2016年5月份和2016年7月份,均超過兩年,上述地區有望迎來新一輪調整。

業內人士指出,各地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應該考慮城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企業人工成本等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如果標準過低,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將無法得到保障;如果標準過高,企業人力成本壓力過大,未來工資增長將不具備可持續性。因此,既要盡最大可能增強低收入勞動者獲得感,又要充分考慮當前經濟環境下企業的承受能力,做到兼顧企業和勞動者雙方利益。(記者 韓秉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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