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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2018-10-25 09:25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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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省本級共設置黨政機構60個 省級機構改革將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

10月24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正式拉開了我省機構改革全面實施的序幕。

根據這份我省機構改革的施工圖,本輪機構改革後,江西省本級共設置黨政機構60個,其中,省委機構17個,政府機構43個。省委設置的17個機構中,有14個是對應黨中央設置的。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14個,工作機關管理的機關2個。省政府設置的43個機構中,有39個對應國務院機構設置。其中,省政府辦公廳和組成部門23個,直屬特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2個,部門管理機構7個。

省委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優化了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設立了全面依法治省、國家安全、財經、審計、教育等5個領域的議事協調機構,將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外事工作等3個領導小組改為委員會,調整優化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省委組織部統一管理省委編辦、統一管理公務員工作,省委宣傳部統一管理新聞出版和電影工作,省委統戰部統一領導民族宗教工作、統一管理僑務工作。省政府新組建了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醫療保障局、省林業局;重新組建了省司法廳、省科學技術廳;優化了省審計廳職責。

《實施方案》同時要求,要深化省人大、省政協機構改革,組建省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統籌推進群團組織改革;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統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深化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統籌推進市縣機構改革。

根據部署,江西省級機構改革將在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群團組織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根據專項部署,與省級機構改革同步推進。市縣機構改革按中央批准的總體意見實施,2019年1月底前市縣機構基本調整到位,3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務。鄉鎮、街道相關改革按照中央關於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的要求,與市縣機構改革統籌謀劃、分步實施。

《實施方案》強調,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把機構改革提到當前各項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力以赴保障新組建和重新組建的機構儘快掛牌運行,科學配置黨政機構職責和機構編制資源,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健全和完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機制,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高效、符合江西實際的機構職能體系,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為從更高層次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建設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共繪新時代江西物華天寶人傑地靈新畫卷提供有力制度保障。(記者劉勇、魏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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