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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報四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問題

2018-10-25 15: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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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10月25日電(記者 王林園)為進一步嚴明黨的紀律,發揮警示教育作用,河南省紀委近日通報四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問題。

據通報,2012年12月至2017年春節期間,施瑞利用擔任輝縣市資源運營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輝縣市金天問石材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振龍涉黑團夥在砂廠經營中提供幫助和支持,先後收受、索要王振龍43萬元。2018年7月30日,輝縣市紀委監察委給予施瑞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夏邑縣公安局有組織犯罪偵查大隊原工作人員何濤收受賄賂,為涉惡犯罪團夥成員充當“保護傘”。2017年6月,夏邑縣公安局對該縣馬頭鎮蔡柏元村村民朱天華參與涉惡犯罪集團問題進行查處,何濤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朱天華及其家屬18萬元,私自會見並教唆朱天華翻供,幫助朱天華逃避刑事追究。在審查調查期間,何濤將收受的18萬元退還給朱天華。2018年8月9日,夏邑縣紀委監察委給予何濤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對其涉嫌幫助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追究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另外兩起典型問題發生在安陽縣。一是安陽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全福索賄受賄,為王擁鋒涉黑團夥充當“保護傘”,2018年8月10日,安陽縣紀委監察委給予王全福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二是安陽縣公安局水冶派出所原民警張朋磊徇私枉法、收受賄賂,為王擁鋒涉黑團夥充當“保護傘”。2018年7月24日,經安陽縣監察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朋磊開除公職處分;2018年7月31日,經水冶鎮黨委研究並報請殷都區紀委常委會批准,決定給予張朋磊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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