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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商平臺服務合同示範文本發佈

2018-10-26 09:02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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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受損,電商平臺有權直接使用商家的保證金賠付;平臺有義務對商家發佈的所有商品、服務類産品信息建立檢查監控制度……昨天,市工商局對外發佈《北京市網絡商品交易平臺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並從11月1日開始正式使用。這也是全國首個網絡商品交易平臺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此前國內電商平臺無規範性、統一性的合同文本,易造成合同不合規等問題。今年3月起,市工商局聯合北京電子商務協會組織專門力量深入行業內有代表性的14家電商平臺展開調研,收集電商平臺經營者與平臺內經營者合同文本,對文本的合法性、公正性、可行性、實用性等進行論證研判,並通過社會廣泛徵求意見,最終形成了網絡商品交易示範文本。

記者注意到,網絡商品交易示範文本中明確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和先行賠付制度,約定了對消費者權益保證金提取數額、管理、使用和退還辦法等問題。平臺內商家與平臺簽訂合同時,需要繳納相應金額的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用於支付因商家違約造成消費者的賠付或損害賠償。平臺應當保證此保證金安全且不可挪作他用,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開。

當商家出現違反法律、法規、政策或違反其對消費者的承諾致消費者受損時;未按平臺相關規則規定向消費者履行相關義務的;給消費者造成損失,存在解散、破産、被依法吊銷等情形的;法院判決、裁定及其他生傚法律文書認定商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賠償,商家拒絕或者無力賠償時,平臺有權直接使用商家繳納的保證金賠付消費者。

此外,示範文本增加了信息檢查監控制度,要求平臺主動建立檢查監控制度監控平臺內商家發佈的信息。同時,建立了商品、服務質量擔保機制,約定平臺應對平臺內商家銷售的商品或服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核查、鑒定,商家對其所銷售的商品承擔質量保證責任。(記者 陳雪檸)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邊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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