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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融資工具在企業選擇上有一定目標取向

2018-10-26 15:03 來源: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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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請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介紹設立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以市場化方式緩解企業融資難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中新社記者:

我的問題可能又要回到民企債券融資工具上,剛才潘行長提到民企的違約率確實是在上升的,我們債券融資工具的盤子資金是有限的,在有限的盤子下,雖然採取市場化運作,支持哪些民企、不支持哪些民企,是不是有一定標準一定的紅線規定呢?謝謝。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 潘功勝:

首先債務融資工具在企業選擇上是有一定的目標取向的,我們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支持那些流動性暫時遇到困難,但是企業是有市場的、有發展前景的,而且它的技術能力也比較強。至於説是哪些企業?具體是由參與的專業機構,比如説中債增信、商業銀行或者地方的信用增信公司等,來評估給哪些企業發類似的産品。當然一些國家産業政策限制行業的企業,一般來説是不能納入這樣的清單中的

而且這裡面也有一個價格和風險的關係問題。比如説我們已經發了三單産品,媒體也有報道。大家可能很清楚,每個企業的費率不太一樣,也就是説信用風險緩釋産品的價格不太一樣,稍微比較好一點的企業的費率是0.4%,也有的企業是1.6%。在企業的選擇上完全由實施機構自己去評估、自主去選擇,同時在選擇中也會匹配它的價格和風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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