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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格林納達引渡條約》的決定

2018-10-26 22: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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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26日電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格林納達引渡條約》的決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批准2016年3月24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聖喬治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格林納達引渡條約》。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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