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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觸發上市公司“回購潮” 提振市場信心

2018-10-30 18: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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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 題:修法觸發上市公司“回購潮” 提振市場信心

新華社記者許晟、潘清

幾十家公司“群發”回購公告,中國平安千億元回購方案亮相……近期A股震蕩下行,而伴隨相關法律的修改,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熱情卻節節攀升,向市場釋放出認同自身價值、看好未來發展的積極信號。

面對撲面而來的“回購潮”,一些業界人士表示,上市公司回購行為應鼓勵,同時也需強化監管,防止“忽悠式”回購等亂象發生。

修法觸發上市公司“回購潮”

29日晚間,中國平安發佈回購方案,擬酌情及適時回購公司公開發行的境內、境外股份,回購總額不超過總股本的10%。儘管尚需經股東大會審議,這份估算規模超千億元的“史上最大”回購方案仍獲得市場高度關注。

實際上,這只是近期A股“回購潮”的一個縮影。據Wind資訊統計,10月以來,A股已有189家上市公司回購了股份,另有80多家上市公司推出擬回購方案但還未實施回購。其中,僅26日以來,就有59家上市公司發佈回購方案。

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將允許股份回購的情形在原基礎上增改了3條:將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將股份用於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修法成為觸發A股“回購潮”的重要因素。自上週末開始,上市公司紛紛發佈公告,推出回購方案。如,恒力股份28日公告稱擬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10億元、不超過20億元的股份;人福醫藥董事長提議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回購總金額不低於5億元,不超過10億元。

多家上市公司修改原回購方案,增加回購力度。如,新湖中寶將擬回購金額由不低於3億元提升至不低於5億元,由不超過10億元提升至不超過15億元;擬回購股份的用途修改為“部分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部分用於庫存股”。

“真金白銀”入市釋放積極信號

海通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荀玉根説,上市公司回購股票主要出於三大動機:優化資本結構、降低資本成本增加公司價值;提升每股收益,健全投資者回報機制;釋放積極信號,穩定公司股價。

今年以來,A股表現疲弱,10月後跌幅擴大,令上市公司市值大幅“縮水”。股價過低、不能反映公司價值,成為不少上市公司啟動回購的主要原因。

如百川股份30日公告稱,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公司管理層認為目前公司二級市場價格已嚴重低估;恒力股份稱,當前公司股價未能正確體現公司的實際價值和經營業績,擬以自有資金回購股份。

部分上市公司推出回購方案則是因為公司法修訂為回購行為創造了更好的制度環境。在闡述制定回購計划動因時,中國平安稱“為積極響應國家政府和監管部門的政策導向,穩定資本市場,促進股東價值最大化”。

而從擬回購股份的用途觀察,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成為主流。據不完全統計,28日晚間發佈的14份回購方案中,有11份明確回購股份將用於員工激勵計劃相關情形。如輝隆股份等。

在業界看來,上市公司回購“潮起”向A股釋放了積極信號。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認為,在當前市場相對低迷的背景下,大股東和上市公司用“真金白銀”投入市場買股份,既能防止市場對上市公司失去信心,又能降低股票質押風險等。

鼓勵同時仍需防“忽悠”

業界和股民紛紛為“回購潮”點讚的同時,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不一樣的聲音”。

有觀點認為,公司法修改後,回購股票可以庫存,意味著上市公司本身可以下場炒股,與“韭菜”成為對手盤,並且是開著“收割機”來的。

還有觀點指出,不排除有些公司現金流出現問題,公司通過喊話回購進行“市值管理”,在股價大跌時發佈股票回購計劃,在股價企穩後又借各種理由終止計劃,忽悠市場和投資者。

對此,億信偉業首席顧問江明德等多位業界人士表示,對於大股東和上市公司的回購行為,監管層既要鼓勵、引導,也要完善制度、強化監管,防止“忽悠式”回購,更警惕“回購潮”滋生利益輸送等有損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

實際上,監管層已經在行動。證監會日前表示,將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利用股份回購實施內幕交易、操縱市場、信息披露違法、“利益輸送”“忽悠式”回購等違法違規行為。

上海證券交易所也表示,將繼續嚴格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和董監高信息披露要求,防範利用回購實施利益輸送、內幕交易、市場操縱等不當行為,以充分發揮新股份回購制度的積極作用,推動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業界人士也提醒投資者,公司股份回購只是資本運作的一種手段,長期看,回購並不直接創造價值,其正面影響不宜過度解讀。對此,投資者需理性判斷。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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