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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局修訂發佈《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

2018-11-06 09:37 來源: 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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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家藥監局積極實施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鼓勵醫療器械研發創新,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4年2月7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批程序(試行)》,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針對具有我國發明專利、技術上具有國內首創、國際領先水平,並且具有顯著臨床應用價值的醫療器械設置特別審批通道。該程序的實施對醫療器械研發創新、新技術推廣應用、産業高質量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為深入推進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醫療器械創新,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激勵産業創新高質量發展,國家藥監局多次開展調研,組織專題研究,多方徵求意見,對程序進行研究修改,于近日發佈了新修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完善了適用情形、細化了申請流程、提升了創新審查的實效性、完善了審查方式和通知形式,並明確對創新醫療器械的許可事項變更優先辦理。

修訂的《創新醫療器械特別審查程序》,程序設置更為科學有效,有利於提升創新醫療器械審查效率,為鼓勵醫療器械産業創新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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