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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全面清理政府拖欠企業款項

2018-11-06 17: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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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昌11月6日電(記者 吳鍾昊)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發展環境,江西省日前出臺政策,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償還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拖欠的工程款、物資採購款,明確置換債券資金優先安排償還存量政府債務中對企業的欠款。

江西規定,各級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各項建設類資金,除必須確保的重大民生、安全等項目外,優先用於清償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

據了解,清理政府拖欠企業款項是江西進一步降低企業運營成本的措施之一。此外,江西還將壓減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

江西規定,除涉及安全、環保事項外,凡是技術工藝成熟,通過市場機制和事中事後監管能保證質量安全的産品,一律按國家要求取消生産許可。對與消費者生活密切相關、通過認證能保障産品質量安全的,一律依法依規轉為認證,確需保留的,嚴格執行目錄清單管理,簡化審批程序。對轉移來贛的企業,其經原所在地省級認定的有效期內相關資質,江西將直接予以認定。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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