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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宋利菲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2018-11-10 09: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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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春11月10日電(記者 周立權)記者10日從吉林省檢察機關了解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宋利菲(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向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白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宋利菲在擔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本人或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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