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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臺辦: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不存在增加個人負擔問題

2018-11-14 16: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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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4日電(記者 查文曄 趙博)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14日在京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馬曉光在會上表示,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不存在增加個人負擔問題,反而有利於增進臺胞個人權益和保障。

有記者問:日前,台灣陸委會表示大陸將規範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實際上是增加了臺胞兩岸“雙重參保”的負擔,請問有何評論?馬曉光在答問時作上述表示。

馬曉光説,臺陸委會的説法純屬混淆視聽,誤導輿論,欺騙台灣民眾。台灣居民參加大陸社會保險共有5類,分別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按照台灣居民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的《暫行辦法》規定,第一,已在台灣參加社會保險並繼續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台灣居民,可以不在大陸參加養老和失業保險。第二,工傷和生育保險均由大陸用人單位繳費,無需個人繳費。第三,醫療保險費用由大陸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但個人繳費的全部及單位繳費的一部分都計入參保人的個人賬戶,完全歸臺胞個人使用,並且參保臺胞的賬戶餘額可以在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終止時一次性提取,如果參保人死亡還可以依法辦理繼承。這些都充分説明,有關政策不但沒有增加臺胞負擔,反而有利於增進臺胞個人權益和保障。

馬曉光強調,我們推出“31條措施”,體現的是“兩岸一家親”理念,旨在為臺胞臺企來大陸生活、工作、創新創業提供更加有利的條件,共享大陸發展機遇。這是對兩岸同胞都有好處的事情,受到台灣同胞廣泛好評。而民進黨當局不斷編造各種謠言欺騙台灣民眾,限制台灣同胞獲得更大更好的發展機遇,以達到其破壞兩岸關係的目的。他們這些做法,損害的是台灣同胞的利益。

馬曉光還應詢介紹了“31條惠及臺胞措施”落實進展情況。10月下旬以來,又有河南省、山東省青島市、浙江省紹興市3個地方推出具體落地舉措。迄今已有19個省區市的43個地方結合當地實際,圍繞落實“31條惠及臺胞措施”推出具體辦法。水利部也推出了落實“31條”中涉及水利領域方面的具體辦法。

對於大陸一些地方事業單位開放面向台灣同胞公開招聘,臺陸委會稱將檢視有關職務是否危害臺安全,必要時調查處理。馬曉光在答問時表示,大陸相關措施是為台灣同胞特別是台灣青年提供同等待遇的具體體現,受到廣大臺胞歡迎。而民進黨當局卻橫加阻撓,不斷加碼,剝奪台灣民眾就業與發展的權益,剝奪他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只能進一步喪失人心。

對於近期大陸一些省份臺港澳辦合併,馬曉光應詢表示,深化地方黨政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在這次機構改革中,一些省份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臺辦機構進行了調整。不管怎麼調整,各級臺辦都將繼續堅持中央對臺大政方針,致力於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都將一如既往地竭誠為廣大臺胞服務,為他們排憂解難。臺辦永遠是臺胞之家、臺商之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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