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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發佈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意見

2018-11-15 09:53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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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審計監督“最後一公里”
我省發佈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意見

14日,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審計廳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意見》明確了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具體措施,提出進一步完善審計整改工作七項機制,強化了對審計整改工作的結果運用,為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做好審計整改是發揮好審計“免疫系統”功能的重要保障,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國、推進廉政建設的有力抓手,是更好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重要作用的應有之義,更是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中央審計管理體制改革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審計機關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認真貫徹各項決策部署,更加注重從政治上把握大勢、從全局上系統考量、從宏觀上發揮作用,緊扣建設“強富美高”新江蘇和“六個高質量”發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努力在新時代展現新作為,發揮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審計中查出的問題,大部分得到及時糾正和改進,但仍有部分地區、部門和單位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重視不夠,整改不力、屢審屢犯等情況時有發生。

《意見》明確,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被審計單位要將審計整改作為加強管理、規範工作的契機,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相關主管部門要牽頭研究行業性問題的審計整改工作,對涉及多個部門需要共同整改的事項,政府要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究。被審計單位要組織開展“回頭看”,針對審計查出的不同問題採取不同措施,堅決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為更好地做好審計整改工作,《意見》明確提出了建立完善審計整改工作報告、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各部門間協調配合、審計整改對賬銷號、審計整改督查、審計整改約談和審計整改追責問責七項工作機制,其中有四項機制是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提出。如審計整改工作報告機制,明確了整改報告的內容、報送時限以及報送對象;審計整改結果公告機制,明確要求被審計單位主動向社會公佈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審計整改對賬銷號機制,通過編制“問題清單”“整改清單”,實行對賬銷號,督促整改;審計整改約談機制,對未按規定整改或整改情況嚴重失實等情況,審計機關可以約談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意見》強調,要強化審計整改工作的結果運用,深入研究分析問題産生原因,對一些短時間不能整改到位的問題,要專題研究,提出解決方案。要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將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納入被審計單位綜合考核內容。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報告存入被審計領導幹部本人檔案。

省審計廳黨組書記、廳長侯學元介紹,審計機關發現問題、揭示問題的目的,就是要有效防範問題、推動解決問題。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對審計指出的問題,要真抓實改、長抓長改、全面整改,要深入研究問題並分析問題産生的原因,將審計整改工作的落腳點放在推動完善制度、構建長效機制、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上來。

據悉,我省紀檢監察機關和審計機關已建立起協作配合機制。今年7月,省紀委監委和省審計廳聯合製定出臺了《關於紀檢監察機關與審計機關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審計機關還將進一步加強與組織人事部門、巡視巡察機構的日常溝通聯絡,加強與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延伸審計整改鏈條,推動形成審計整改閉環管理。(記者 朱璇)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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