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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再曝
遼寧綏中縣編造文件虛假整改問題

2018-11-20 17:5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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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 高敬)繼今年9月生態環境部通報遼寧綏中縣存在的督察整改不力問題後,正在進行的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進一步揭開綏中縣政府通過編造文件應對檢查,同時卻加快推進違法項目建設的問題。

2017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指出,葫蘆島市綏中濱海經濟區管委會(現更名為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違法將39.6公頃沿海灘塗轉讓給佳兆業公司等3家企業用於房地産開發,綏中縣國土資源部門為其辦理土地使用證。為此,遼寧省整改方案明確,暫停執行填海區域相關規劃,研究修改規劃方案,並停止相關項目建設。2018年6月,遼寧省上報整改落實情況稱,綏中縣已暫停規劃執行,佳兆業、宏躍酒店等違規圍填海項目已按要求停止建設。

然而2018年7月,生態環境部組織現場抽查發現,佳兆業秦漢商業街和宏躍酒店項目並未停止建設,違法違規開發活動仍在進行。其中,佳兆業秦漢商業街項目已經基本建成,並具備營業條件;宏躍酒店會議中心建設項目1至8號樓主體已經封頂,正在進行外墻施工。為此,2018年9月,生態環境部公開通報了葫蘆島市及綏中縣督察整改情況弄虛作假、上報情況嚴重失實等問題。

督察組通報稱,2018年4月,葫蘆島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綏中縣政府提交佳兆業等3家企業督察整改材料。經綏中縣時任分管督察整改工作的副縣長提議、時任綏中縣縣長同意,綏中縣政府臨時編造《綏中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綏中縣沿海涉及佔用海域建設項目暫停規劃執行、暫停施工的通知》(綏政發〔2017〕49號),文件日期虛構為2017年8月28日,簽發日期虛構為2017年8月27日。該文件聲稱“縣及新區國土部門對涉及佔用海域的項目正在辦理手續的暫停辦理相關手續,已辦理相關手續、未供地的項目停止供地”。

督察組稱,這個文件是臨時編造、偷梁換柱、對應檢查的假文件。同時,在實際整改工作中,綏中縣政府不僅不落實整改要求,反而暗中推進違法圍填海項目建設。2017年11月,時任綏中縣縣長、東戴河新區管理委員會主任召開主任辦公會議,專題研究佳兆業商業街項目未批先建問題,同意佳兆業商業街項目進行防水施工建設,並議定“由新區住建局等部門共同負責為佳兆業商業街項目辦理相關施工手續”,且“對該項目未批先建事宜不予處罰”等事項。

督察組認為,綏中縣一些領導幹部法紀觀念淡薄,工作作風不實,不講政治、不守規矩,對上説一套、對下做一套,甚至直接成為生態環境保護違法違規行為的幕後推手。葫蘆島市黨委、政府作為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責任主體,部署推進不到位,監督檢查不力,對綏中縣假裝整改行為失察,存在失職失責問題。

目前,遼寧省及葫蘆島市紀委監委已對包括綏中縣時任縣長在內的23名領導幹部和相關人員啟動問責程序;佳兆業商業街、宏躍酒店會議中心1至8號樓等違法建築已實施拆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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