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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海關提醒:
境外購買牛奶需注意 奶製品進境有規定

2018-11-22 17: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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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1月22日電(記者 張玉潔)記者22日從長沙海關獲悉,今年以來,長沙海關在長沙機場口岸旅檢截獲的動物源性奶及其製品數量大幅增長,其中嬰兒液體牛奶佔多數。海關部門提示:液體奶不允許個人攜帶或郵寄入境,消費者在境外購買奶粉或奶製品時應注意了解我國相關法律法規。

截至11月20日,長沙海關今年在長沙機場口岸旅檢現場共截獲動物源性奶及其製品186批、1043.23公斤,重量為去年全年的1.5倍;其中嬰兒液體牛奶36批、860.95公斤,重量為2017年全年的2.5倍,嬰兒液體牛奶絕大部分來自美國入境航班旅客攜帶物。此外,還分別在長沙機場口岸快件現場查獲嬰兒液體奶470瓶、103.38公斤;在長沙國際快件郵件監管中心從進境郵件中截獲鮮奶、酸奶和奶酪等14批、136公斤。

海關人員發現,不少旅客對於我國奶製品入境的相關法律法規並不清楚,導致違法攜帶動物源性奶及其製品入境被截獲。

據介紹,由於來源不明、未經檢疫的奶及奶製品可能成為口蹄疫傳播途徑,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産品名錄》規定,除奶粉以外的動物源性奶及奶製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以及動物源性的奶油、黃油、奶酪等奶類産品禁止攜帶、郵寄入境。未經檢疫的奶製品來源不清、工藝不明,有極大衛生和安全隱患,如果來自動物疫病流行國家,很可能存在攜帶細菌、口蹄疫病毒等動物疫病病原體及其他疫病疫情風險。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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