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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縣新鮮事:林農種起“不能砍”的樹

2018-11-22 18:0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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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11月22日電 題:福建沙縣新鮮事:林農種起“不能砍”的樹

新華社記者邰曉安、林凱、何莉

“承包林地120畝,只有一半能自己做主。剩下60畝地,種什麼得聽林業局的,還不能砍。這樣的買賣還能不能做?我當時確實很猶豫。”在福建沙縣墩頭村的一處山地,放眼望去,齊膝高的小樹立滿山坡,長勢喜人。林農廖佳鵬手撫一株木荷樹苗,跟記者説起了曾讓他十分糾結的包山過程。

廖佳鵬長期從事林木貿易,2016年剛轉型做林農,準備自己包山種樹,沒想到卻趕上了新的林業政策。根據沙縣2015年試點的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機制,廖佳鵬作為林權所有者,承包的林地至少一半要以闊葉樹更新造林,其餘林地可正常種植商品樹種。驗收達標後的闊葉林,廖佳鵬可以獲得1000元/畝的補助,但不能砍伐。

“作為林農來説,肯定是樹長得越快、砍得越多,我賺錢越多。”廖佳鵬説,以商品樹種杉木為例,每畝種植投入1000多元,26年後砍伐,每畝純收益預計可達五六千元。但和商品林捆綁種植的生態林,政府的補貼只能涵蓋種植成本,自己賺不了什麼錢。

思前想後、反復權衡,廖佳鵬覺得這筆買賣還是值得做。

“我們山區雨水多,前些年滿山都是速生商品林,下一次大雨就能看到溜坡。嚴重的時候,整座山的樹就像扒芋子一樣溜得光光的,很嚇人。按照現在的政策,我雖然賺錢賺得慢了,但生態林能夠保持水土,起到防護商品林的作用;另外對我們的子孫後代來講,整個生態效益也是很可觀的。”廖佳鵬説。

2016年,廖佳鵬簽了承包協議,租下了這120畝的山地。根據林業部門的要求,廖佳鵬在60畝山地種上了根深葉闊的生態樹種——木荷和楠木,另一半則種植了經濟收益快的杉木。

“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機制既滿足了林權所有者採伐林木的合理需求,又達到了花小錢辦大事的效果。此外還加快了林分結構調整,提升林分生態效益。”沙縣縣委書記楊興忠介紹,自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機制推行以來,沙縣實現了經濟利益與生態效益的雙贏效果,目前當地已完成重點生態區位商品林贖買面積1.2萬畝。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