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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制定市級工業設計創新中心建設指導規範

2018-11-24 10:13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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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工業設計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河北省市級工業設計創新中心建設指導規範》提出,各市工業設計創新中心立足服務本地區製造業轉型升級,堅持政府支持、市場化運作,由地方政府與相關高校、有實力的設計機構(公司)、具有資源整合能力的製造企業或其他適合的單位合作共建。中心承建單位應編制科學可行的建設方案,確保中心的可持續運營和發展。

指導規範指出,硬體設施方面,各市工業設計創新中心辦公用房原則上不少於1800平方米,定州、辛集可適當調低辦公用房面積標準,但不低於1200平方米;建有會議室、培訓場地、設計展廳、設計機構聯合辦公空間,會議設備、辦公傢具、水電網等設施完善;圍繞材料應用、手板製作、設計交易等,以自營或引進方式,設有服務當地製造企業和設計公司的公共設計服務平臺。

中心整合聚集設計創新資源,在提供基本服務功能的基礎上,可提供至少2項增值服務功能。

基本服務功能包括:工業設計知識普及培訓;工業設計典型應用和新理念、新模式推廣;舉辦製造企業與設計機構對接合作活動;提供設計諮詢、手板製作、産品展示等服務;組織開展國內外工業設計交流合作。

增值服務功能包括:提供知識産權申請、諮詢、維權、培訓等服務;開展設計品牌推廣服務,舉辦工業設計新品發佈等;提供工業設計項目投融資相關服務;提供財務、工商、稅務、政府政策等諮詢和代辦服務;提供設計人才招聘、培訓等服務;其他相關服務。

在運營管理上,中心可註冊為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鼓勵探索多種建設運營模式,激發中心活力;應組建或聘請工業設計專業運營團隊,團隊負責人管理經驗豐富,團隊專職人員不少於5人;有明確的服務宗旨、科學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團隊激勵機制;建有官網、微信公眾號等網絡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設計政策、大賽信息、人員招聘等信息服務。

各市應制定支持中心建設運營的配套政策,提高中心聚集設計資源能力。(記者 米彥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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