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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臺“八必須”助推化工企業安全生産

2018-11-28 12: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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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11月28日電(記者 許晉豫)記者從寧夏應急管理廳獲悉,為助推全區化工企業安全生産,自治區出臺8條措施,通過必須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責任制、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産標準化、必須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培訓等“八必須”為寧夏化工企業戴上“安全帽”。

據寧夏應急管理廳介紹,八條措施規定化工企業必須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責任制,按規定配齊配強安全總監,健全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凡因主要負責人履行職責不力或履行企業主體責任不力,造成生産安全事故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置。

化工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安全投入保障規定,加大科技投入和應急物資儲備,增強初期救援能力,安全投入不足的,一律納入失信企業名單;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産標準化,凡未達到標準化要求的,實行限期整改或停産整改;必須嚴格落實國家及行業相關規範和標準,如有非法違法生産經營行為,一律按法律上限予以處罰;必須嚴格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凡應由企業自查發現而未發現的重大隱患,被監管部門查出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規上限處罰。

在員工培訓方面,化工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全體員工持證上崗並建立健全員工技能等級檔案,凡員工未經培訓上崗或相關培訓證書過期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此外,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必須嚴格落實事故調查處理“四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凡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涉險等事故的,除召開現場警示教育會議外,一律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追責問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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